所需资料:
    1、行政机关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;
    2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;
    3、各类企业提供营业执照;
    4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(单位尚未取得新版证照的,仍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);
其他资料:
    法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温馨提示:信息补录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验正常的单位无需上传资料,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后提交!